一、建筑的使用情況調查
通過對現場的實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、調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況,了解是否有改變結構以及用途變更等情況,了解房屋的修繕歷史等。
一、建筑的使用情況調查
通過對現場的實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、調查建筑的使用功能及使用情況,了解是否有改變結構以及用途變更等情況,了解房屋的修繕歷史等。
二、建筑圖及結構圖的復核
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建筑、結構設計圖紙等資料,現場采用激光測距儀、鋼卷尺、鋼筋探測儀和游標卡尺等對房屋的軸線尺寸、層高、墻體的分布、門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況以及梁柱構件位置、截面尺寸、鋼筋布置等結構概況進行現場復核。
三、房屋傾斜和不均勻沉降檢測
使用全站儀對房屋四角可測棱線進行傾斜測量,檢測整體傾斜值是否滿足規范要求。采用水準儀對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進行檢測,檢測房屋是否有不均勻沉降,以推斷房屋地基基礎是否存在明顯靜載缺陷。
四、房屋結構損傷狀況檢測
檢查結構是否有裂縫、變形以及局部損傷情況,用文字、照片等形式進行記錄與分析。
五、房屋結構材料強度檢測
按照《結構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技術規程》、《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》的規定,檢測構件混凝土強度,判斷是否達到原設計要求。利用酚酞試劑對構件的混凝土碳化深度進行抽查測試。
六、原房屋結構抗震措施分析
根據結構目前現狀,依據《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》、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、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,對房屋結構進行抗震措施核查。
七、改造后房屋結構抗震計算分析
根據結構目前現狀,結合改造方案,對改造后房屋結構進行抗震驗算。